2011年8月28日星期日

每个人都有一个最爱自己的人

有一次是在火车上,我对面坐着一对年轻夫妇。从他们的衣着上看,很难辨清他们的身份。男人的脸上脏兮兮的,眼睛一个大一个小,显得有点糁人。女人长得也比较丑,五官分布得很不合理,太阳穴深陷下去,衬得脸颊也显得干瘪。这样的女人走在大街上,我们肯定会觉得她属于嫁不出去的那一类。
他们两个坐在那儿,面前堆满了苹果、橘子、可乐之类的东西。男人剥了橘子皮,掰下一瓣,塞进女人的嘴里。女人使劲地嚼着,很不雅观的样子,男人也不嫌,继续着他的动作。打量一下男人脸上的表情,是所有男人的沉稳,女人眼里的沉醉,也是所有女人容易表现出来的那种幸福。
  这让我的心使劲跳了一下。我发现在这个世界上真正孤独的人其实是很少的。每个人都有爱人相守。丑的男人,自有和他相匹配的女人来接纳他,并且爱他。
这并非是委曲求全几个字就能解释得了的。走在街上,有时候我们会看到一对显得极不般配的男女幸福地走着:一个个子很矮的男人和一个高挑的女人; 胖得走路都喘的女人和瘦得一阵风就能刮倒的男人;要么一个白皙而文静,一个漆黑而粗壮。而且据专家称,这样的结合比起那些金童玉女式的组合来说,他们更具 有稳定性,更加持久。我想,可能是每个人的身上都有一种特殊的东西。这种东西只有那个爱他(她)的人才能感觉得到。这种东西在别人眼里也许是无所谓的,甚至不值一提,但它静静地存在着并且等待着。当有一天终于有人发现了它,眼睛一亮便奋不顾身地扑上去。
所谓一个萝卜一个坑,上帝不会抛弃任何一只萝卜。他天天在制造萝卜,也天天在挖坑。所以,如果你现在还形单影只也不用担心,爱你的人正在寻找,就像你现在正在等待一样。
(文/王国华)

真正的爱,在自己心间

 那是一个忙碌的早晨,大约八点半,医院来了一位老人,看上去八十多岁,是来给拇指拆线的。他急切地对我说,9点钟他有一个重要的约会,希望我能照顾一下。
我先请老人坐下,看了看他的病历。心想,如果按照病历,老人应去找另一位大夫拆线,但那至少得等一个小时。出于对老人的尊重,正好当时我有一点 空闲时间,我就来为老人拆线。我拆开纱布,检查了一下老人的伤势,看到伤势基本已经愈合,便小心翼翼地为老人拆了线,并为他敷上一些防止感染的药。在治疗 过程中,我和老人攀谈了几句。我问他是否已经和该为他拆线的大夫约定了时间。老人说没有,他知道那位大夫9点半以后才上班。我好奇地问:"那你还来这么早 干什么呢?"老人不好意思地笑道:"我要在9点钟到康复室和我的妻子共进早餐。"
这一定是一对恩爱的老夫妻,我心里猜想,话题便转到老人妻子的健康上。老人告诉我,妻子已在康复室待了相当长一段时间,她患了老年痴呆症。谈话 间,我已经为老人包扎完毕。我问到:"如果你去迟了,你妻子是否会生气?"老人解释说:"那倒不会,至少在5年前,她就已经不知道我是谁了。"
我感到非常惊讶:"5年前就已经不认识你了?你每天早晨还坚持和她一起吃早餐,甚至不愿意迟到一分钟?"老人笑了笑说:"是啊,每天早上9点钟与我的妻子共进早餐,是我最重要的一次约会,我怎么能失约呢?"
"可是她什么都不知道了啊!"我几乎脱口而出。
老人再次笑了,笑得有点甜蜜,仿佛又回到了几十年前两人恩爱无比的甜蜜日子里,老人一字一句地对我说:"她的确已经不知道我是谁了,但是,我却清楚地知道她是谁!"
听了老人的话,我突然想掉眼泪,我心中默想:这不正是我和很多人一生都在期望的那种爱吗?真正的爱,未必浪漫,但一定是真挚的;真正的爱,在自己心间。

『一场走不进爱情的友情』

 时至今日才知道,有韬光在身边是一件如何幸福的事。
  韬光是我高中的同桌。她是那种很爽气的女孩,活脱脱一个假小子。整个高中,好像就是短发白衬衫牛仔裤的形象,整天咋咋呼呼扎在男生堆里打篮球,比较令人费解的不是一个女孩子会 打篮球,而是这个会打篮球的女孩的成绩几乎是班里最好的。弄不清是什么时候把韬光当成铁哥们儿的。幸而是韬光,如果换了别的女生,我会被男生笑死。高中男 生瞧不起只知道死读书的女生,更瞧不起跟女生玩的男生,好在韬光赢得了几乎所有的男生的尊敬与认可。我至今觉得,单单从“弟兄”情谊上韬光在我的交往范围 内就无人能代替。我们是高二那年班级元旦晚会上评选出的“黄金搭档”和“默契同桌”。
应该讲韬光待我真的不错,甚至不厌其烦地帮我实习物理,给我讲解数学题,有时候我真的怀疑是不是女孩子如果起了个男孩名,就能同时拥有男孩的性格和理性思维。我对韬光说如果我以后生了个女孩,就借用她的名字。她笑笑说,那要看孩子她妈是不是顺眼,如果是唐菲就批准。
高考前只有韬光知道我对唐菲“不怀好意”,如果不是毕业喝醉了乱说话,恐怕世上只有她知道我从初二就开始暗恋唐菲,且被唐菲拒绝了一次又一次。
  唐菲是我初中的同桌,高中只有同窗的缘分。她是静如止水的那种,很甜也很温顺的样子。如果说全校的男生认识韬光是因为韬光富有传奇性的个人魅力,那么,认识唐菲的理由则简单得不能简单,唐菲是校花,虽然大家没有公开评过谁是校花。
  韬光曾经无数处问过我为什么会对唐菲“执迷不悟”,屡败屡战,如果她觉得我爱唐菲理由充分可以助我一臂之力。我托着下巴想了无数堂自修课仍然找不到答案,于是只好作出一副很痛苦的样子:感情的事是没有原因的。
  无论韬光解物理题的本事多大,她终究是个不懂女生心事的假小子,除了从电视学来的毫无实战性的馊主意,她能做到的,也只能是当个听众,不厌其烦 地听我讲我的lovestory,或者皱着眉听我特抒情地唱《同桌的你》。比较公道地讲,韬光做到这点非常不易,我有一副难以忍受的破喉咙。
  韬光跟我同桌整整三年,从高一到高三。这三年,我压根没当她是个女生,因为我觉得我不会对一个女生怀有崇拜、信任、甚至依赖的感情。
  高考像过滤器般把大家区分出高低优劣,我考进浙江一所理工大学,韬光到北京理所当然地进了梦寐以求的名牌学府,唐菲则到江苏读了外语系。
大学里,我只跟两个女生有书信来往:依然痴心不改地写情书往江苏寄,依然不时跟北京的韬光天南海北的扯皮。韬光依然力图帮我追唐菲,而且已经真的帮上不少忙,比如,她把别人写给她的情书寄给我摘抄参考。
韬光进了大学后变化很快,一年后再见她时已是长发披肩。
那次同学聚会,韬光破天荒不是跟我们男生扎堆,而是坐在角落里跟唐菲聊天,使得男生们总觉得少了什么人。那天我也不知道怎么了,可能喝酒太多,再加上没适应韬光的长发,竟然两次把韬光叫成了唐菲。
这竟然惹恼了一向跟男生一样大度的韬光,我哄了她很久才使她不再生气,这使我越发觉得自己的铁哥们儿越来越女性化。但我心里仍然清楚,追上韬光比较难,我若干次亲眼见过优秀男士兵败如山倒。韬光是个优秀的女孩,用她的话说是“找个男朋友至少也要找个比自己强点的吧”。
我没这个实力,我愚蠢地认为我贵在有自知之明。
大三暑假,我放弃了 继续写信给唐菲,好像没有什么由头。韬光说我可笑,八年了,一个抗日战争都打完了还没把一个“同桌的你”搞定。我说,唐菲不是你呀,你这个“同桌的你”可 能比较容易搞定。韬光定定地看着我:“拿我当替补?”我回答:“你们俩差别太大……”韬光做忿忿状,“长得难看连替补都没有机会?”
其实,韬光一点都不难看。
大学快读完了,韬光继续直升了研究生,我也在考虑是考研还是工作。韬光是个激进主义者,她认定了考研或出国才更有能有所作为。我早就知道,这女孩壮志凌云,一心只想往前飞。
关于我的前程选择,韬光终于不再“意见仅供参考”了,她邀我考到北京读研,态度坚决而诚挚。我踌躇着不知如何是好,跟韬光同城市读书应该很好,毕竟她是我最贴心的知己朋友,但是,随着年龄的逐渐成长,我似乎更愿跟她以通信的方式沟通而不是见面,虽然真的很想她。我不知道是不是虚荣心在作怪,这个女孩总叫我觉得自己技不如人,我还没过英语四级的时候她在长叹六级没拿优秀,我考国家计算机二级那天她也坐在考场里,不过考的却是三级。然而,我不可救药地竟越来越想超过她。
韬光写来一封信,洋洋洒洒数千字,系统分析了我目前的现状,罗列我了考北京的十大理由,信的结尾,一行字灼痛了我的眼睛:“如果你仍觉得理由不充分,还有第十一条:我很喜欢你,认真的。”
  不知道是什么感觉,真的,耳边都是嗡嗡的声音。
  两个星期后,我回了信,“认真”地在信中说,我从没有考虑考名牌大学的研究生,清华有没有广告系(我的专业)我都没问过,同样我从没考虑过你是女孩……寄也这封信之前,一个哥们看过,摇摇头说我迟早会后悔的。
我是个极讲“协调”的人,宁可让红棉吉它空弦也不会降档配根差点的凑合;决不肯套了臭袜子穿新鞋,就连洗了澡经后,我也会尽量把物理作业写得干干净净以显得配套。在没有“实力”配得上韬光以前,我不会让自己有所表白。
韬光似乎对那封信没什么反应,至少没说什么,只是从那以后我们之间有些冷场。
日子一天天过去,考研很快结束,寒假回家,韬光不在。没有了考研的压力,没有韬光的笑容,整个假期突然觉得很空。唯一挂在心上的,就是考研的成绩。它似乎不但决定着我的求学生涯,更决定着我的爱情。
那段日子一直联系不到韬光,直到四月份,我才收到一封她的电子邮件、“伊妹儿”里她恭喜我考上了研究生。
我立马核实了韬光的消息,不错,我当真达到了自己的目标。那是上海一所不错的大学,虽说比不上韬光的清华,但尚属名校。韬光的消息居然比我这个当事人还灵。
我开始写情书了,给韬光。
我发现情书与情书之间的区别很大,虽然有写过不下数百封的经历,但我仍然不知道如何向韬光开口。韬光太了解我。
不知道韬光是否收到了我写了一个星期的信。我不敢问,只是等。
整整等一个月后,韬光发了封电子邮件,只有一个单词,no。
我觉得自己快要崩溃了。唐菲带给我的“失恋”都不曾让我用崩溃这个词。韬光的性子我最清楚,她说不的事没有悔改的余地,她有好马不吃回头草的脾气。而且,我可能永远地失去她了,无论作为朋友、铁哥们,还是女朋友。
果然,韬光像从地球上消失了一样。电话那端永远是她的室友;写信永远石沉大海;发电子邮件竟然老被“拒收”;假期里去她家,她没回家;曾以旅游的理由去过北京找她,没想到她竟然也去“旅游”了……
我觉得自己“玩真的”了。但爱情是双人游戏,我在这边起劲地跑跳蹿叫,可是对手不在。愤怒也好,忧伤也罢,都只是对着空气。研究生一年级过得晕晕乎乎,干什么都有点漫不经心,跟室友伟整天泡在寝室里上网。伟是电脑鬼才,不是黑客却爱在网上干些无伤大雅的坏事,曾“破译”了不少了的电子邮件密码。人有时候并不明白自己在做什么,一日,闲极无聊,我鬼使神差输入韬光的电子信箱,学伟的样子试着输入了觉得可能的密码,最后,我进入了韬光的信箱。
  没人会相信我看到了什么,韬光给我的信,或者,韬光给自己的日记。21封没有发出却是以我的名字为抬头以信的格式写成的文章,一封封堆在草稿箱里。
  于是那个黄昏我明白了很多很多:为何她会对我错叫她唐菲那么生气,为何她会一心一意要我考到北京,为何她会把别人写给她的情书寄给我……原来她比我希冀友情转化成爱情早了那么久!
  没有人明白我看到那些邮件的感觉,甜、痛、酸、悔,心里狂跳不止,大脑像严重缺氧一样。数年来上海漂流终于看到了一叶小舟,有救了。
  然而,当看到一封名为《替补》的邮件时,一个惊雷在我脑上炸开了,我蓦然明白了一个现实,我终于失去了她了:“他有她的生活和选择,我也是。毕竟,我只是她的高中同桌。更为重要的是,我不是他”同桌的你“。没想到他也像其它的男人一样学会退而求其次,其实,我可以在他身边默默做任何他需要的角色,除了那个“替补”……”
远处,有人在夜幕里哼《同桌的你》。
韬光,你知不知道,你一直是我心里的“同桌的你”,而且从来没有人把你当“替补”。     



作者:于涓

时间怎样地行走

 时间是一条河,不要坐在它的岸边,看它流逝。——题记
  墙上的挂钟,曾是我童年最爱看的一道风景。我对它有一种说不出的崇拜,因为它掌管着时间,我们的作息似乎都受着它的支配。我觉得左右摇摆的钟摆就是一张可以对所有人发号施令的嘴,它说什么,我们就得乖乖地听。到了指定的时间,我们得起床上学,我们得做课间操,我们得被父母吆 喝着去睡觉。虽然说有的时候我们还没睡够不想起床,我们在户外的月光下还没有戏耍够不想回屋睡觉,都必须因为时间的关系而听从父母的吩咐。他们理直气壮呵 斥我们的话与挂钟息息相关:“都几点了,还不起床!”要么就是:“都几点了,还在外面疯玩,快睡觉去!”这时候,我觉得挂钟就是一个拿着烟袋锅磕着我们脑 门的狠心的老头,又凶又倔,真想把它给掀翻在地,让它永远不能再行走。
我那时天真地以为时间是被一双神秘大手给放在挂钟里的,从来不认为那是机械的产物。它每时每刻地行走着,走得不慌不忙,气定神凝。它不会因为贪 恋窗外鸟语花香的美景而放慢脚步,也不会因为北风肆虐、大雪纷飞而加快脚步。它的脚,是世界上最能经得起诱惑的脚,从来都是循着固定的轨迹行走。我喜欢听它前行的声音,总是一个节奏,好像一首温馨的摇篮曲。时间藏在挂钟里,与我们一同经历着风霜雨雪、潮涨潮落。
  后来,生活变 得丰富多彩了,时间栖息的地方就多了。项链坠可以隐藏着时间,让时间和心脏一起跳动;台历上镶嵌着时间,时间和日子交相辉映;玩具里放置着时间,时间就有 了几分游戏的成分;至于计算机和手提电话,只要我们一打开它们,率先映入眼帘的就有时间。时间如繁星一样到处闪烁着,它越来越多,也就越来越显得匆匆了。
十几年前的一天,我在北京第一次发现了时间的痕迹。我在梳头时发现了一根白发,它在清晨的曙光中像一道明丽的雪线一样刺痛我的眼睛。我知道时间其实一直悄悄地躲在我的头发里行走,只不过它这一次露出了痕迹而已。我还看见,时间在母亲的口腔里行走,她的牙齿脱落得越来越多。我明白时间让花朵绽放出的时候,也会让人的眼角绽放出花朵──鱼尾纹。时间让一棵青春的小树越来越枝繁叶茂,让车轮的辐条越来越沾染上锈迹,让一座老屋逐渐地驼了背。时间还会变戏法,它能让一个活生生的人在瞬间消失在他们曾为之辛勤劳作着的土地上,我的祖父、外祖父和父亲,就让时间给无声地接走了,再也看不到他们的脚印,只能在清冷的梦中见到他们依稀的身影。他们不在了,可时间还在,它总是持之以恒、激情澎湃地行走着──在我们看不到的角落,在我们不经意走过的地方,在日月星辰中,在梦中。
我终于明白挂钟上的时间和手表里的时间只是时间的一个表象而已,它存在于更丰富的日常生活中──在涨了又枯的河流中,在小孩子戏 耍的笑声中,在花开花落中,在候鸟的一次次迁徙中,在我们岁岁不同的脸庞中,在桌子椅子不断增添的新的划痕中,在一个人的声音由清脆而变得沙哑的过程中, 在一场接着一场去了又来的寒冷和飞雪中。只要我们在行走,时间就会行走。我们和时间是一对伴侣,相依相偎着,不朽的它会在我们不知不觉间,引领着我们一直 走到地老天荒。
(文/迟子建)

【★→情←☆】

一滴眼泪

时间2010 5 28

作者 刀少

《《他与她是在网络上认识的 重陌生人到恋人 到离开》》》>



伤心

1 我的最爱她离开了我 。 我好伤心呀 ,就到酒吧喝了很多 ,到现在才醒 ,我不知道她也什么理由要离开我 ,我现在只知道 ,没了她 ,我可以说是一个死人了 , 心死 人行尸走肉 ,我到现在感觉好象是在做梦 ,一切只是个梦 可是电脑上的QQ还在闪烁 ,打开看到她最后话 ,我知道了不是做梦 ,是真的 , 我给她发信息 ,她不回,也不里我咯,我感觉到度日如年。

准备

2 我知道是我们的缘分不够吧 没能在一起 今生不能在一起 但是还有来生 ,但是我不能向废物那样 沉默下去 我要好好准备下 为了你 我要修够来生的缘分 那个时候 我要好好的守护 直到天荒地老 那个时候 我要你快乐幸福的躺在我怀里看流星 我要在海边建套房子 天天陪你看日出 看大海》》》》》》》》》》>…………………………

一个神



3 他叫月老 是一个因缘神 月老现在在人间 本来月老在天上过得好 因为人间一股冲天的怨气 惊动了月老 月老一算才知道是这样 但月老也只能告诉怨气的主人 没缘分 在之前的几个世纪她与他的缘分没修够 今生是不可能 以后也不可能的 不管来生 还是下下生 他与他都是没缘分的 因为无数个轮回都不能够修到一起的缘分,



为了她

4 他问月老 有办法吗 实际月老也被他感动了 在月老没成神的时候 月老也有个爱的人 月老只好告诉 办法有是有 怕你不敢试 到 的是什么 你告诉我吧 为了她 我没有不敢做的事 月老也没办法 只好告诉他 宣誓 向天地万物宣誓

灵感

眼泪



誓言

8 月老问他 你准备好了吗 这苦不好受的咯 他心里早准备好 只希望早 点能在一起 那开始宣誓把 她的眼泪我帮你收集好了 和你的眼泪融化在一起的 你只要有了万物的眼泪后 你们缘分就够了 月老也只能祝福他 <请 天 地 万 物 作 证 ><以 我 之 名 起 誓 > <我 愿 易 用 万 个 世 纪 不 轮 回 >< 用 万 个 世 纪 为 万 物 做 事><若 违 誓 永 不轮 回 > <受 天 地 万 物 永 世 诅 咒><誓 成>你现在誓言宣 做最后一件事吧 向她到别吧

自杀

9 他打开电脑 登上QQ 她没在线 但是 他 不知道 是隐身还真不在线 这个问题他不想追究了 他这发了信息过去 傻丫头我爱你 傻丫头你要好好的快乐的高兴的活着 要爱惜自己 我祝福你 我走了 我发完信息后 我也去了早已经准备的地方 ………………………………

完



10 她并不知道 他为了他 要当上万个世纪的奴 为万物所驱使 换取一生缘分 在万个世纪后将在次相与 在次相爱 到老 一个世纪过去了 两个世纪过去了 ……在时间空间里面有一滴眼泪在穿梭 里面有两个人的记忆 有个神遇到这滴眼泪 他看过后 哭了 一个神 两个神……有万物看到了眼泪 哭了 慢慢的很多万物知道了这滴眼泪 大家都感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这滴眼泪 传说着一个爱情 一个凄惨的爱情 有个人很爱着他的傻丫头 …….这滴眼泪在天地之间流浪 向天地万物讲那个凄惨的爱情 你用心听听 是不是也听到了 那个爱情




7 今天我上网了 看到你在线 我知道我该怎么做了 我要在一万个世纪后等着你 但是我现在还差件东西 <眼泪> 傻丫头 我好爱你 真的很爱你 没人比得过我爱你 或许你没感觉到吧

我知道 今生是不可能 在一起了 如果你爱过我的话 愿意为掉一滴眼泪吗?// 她为他



掉下了眼泪 他也哭了


5 今天月老带我去了家旁边的超市 ,在我们这 ,超市外面都摆了一台电视机 ,放影片吸引客人。我走过去看到正在 鬼片 《阴阳路之 》 一句话吸引了我,当你得到了 上天都会收取你的一些,<曾经有对夫妇向上天索取了财富 ,如果上天给他们财富的话,他们短子绝孙,后来他们发了财,可就是没小孩。>

付出

6 昨天在超市听到那句话 ,一直在我耳边转来转去 , 向上天要但要付出 ,如果我向上天许下誓言 那我们是不是就能在一起 不管多大的代价 我都愿意 我一直相信有个天在我们的头上 管着人与人之间的缘分, 我相信老天会被我感动的

爱与情


爱与情

如果

爱是

炽炽、热热、烈烈

哪该是什么?

激情、期盼、向往

大爱的力量

幸福、陶醉、弥漫

让你

瞳憬爱的辉煌




如果

情是

冷冷、清清、淡淡

哪该是什么?

悲切、酸楚、失望

伤情的无助

心酸、眼泪、惆怅

让你

悔恨情的伪装




爱 甜蜜

情 忧伤





作者:叶 子

朋友,是一种特殊的温暖

在灯下念书会走神,想起一个又一个朋友,想起许许多多共同经历的事,想起曾经讲过的话,那种温柔会立刻包围你。在这样一个深夜里,让你迷醉,让你欣慰,让你为之更快乐。
  朋友本不该有那么重要,朋友又的确那么重要。生命里或许可以没有感动、没有胜利……没有其他的东西,但不能没有的是朋友。
  心情糟的时候可以涂满几张信纸,把它送抵朋友的信箱,在这样的一种“共享”中淡化一份哀愁;心情好的时候同样可以放飞一只信鸽,遥送到朋友的手中,在一份“同欢”中感受更大更完美的欢乐。
朋友是可以一起打着伞在雨中漫步;是可以一起骑了车在路上飞驰;是可以沉溺于美术馆、博物馆;是可以徘徊于书店、画廊;朋友是有悲伤一起哭,有欢乐一起笑,有好书一起读,有好歌一起听……
朋友是常常想起,是把关怀放在心里,把关注盛在眼底;朋友是相伴走过一段又一段的人生,携手共度一个又一个黄昏;朋友是想起时平添喜悦,忆及时更多温柔。
朋友如醇酒,味浓而易醉;朋友如花香,芬芳而淡雅;朋友是秋天的雨,细腻又满怀诗意;朋友是十二月的梅,纯洁又傲然挺立。朋友不是画,它比画更绚丽;朋友不是歌,它比歌更动听;朋友应该是诗——有诗的飘逸;朋友应该是梦——有梦的美丽;朋友更应该是那意味深长的散文,写过昨天又期待未来。
朋友的美不在来日方长;朋友最真是瞬间永恒、相知刹那;朋友的可贵不是因为曾一同走过的岁月,朋友最难得是分别以后依然会时时想起,依然能记得:你,是我的朋友。
  有朋友的日子里总是阳光灿烂,花朵鲜艳,有朋友的岁月里天空不再飘雨,心不再润湿,有朋友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已经拥有了一切。我们可以失去很多,但不能失去的是朋友。朋友不是一段永恒,朋友也只是生命中的一个过客,但因为着份缘起缘灭使生命变得美丽起来。即使没有将来又有何关?至少,不能忘记的是朋友以及与朋友一起走过的岁月。

亲情在前面,幸福就在后面

决绝
他恨他。虽然,他是他的父亲。父亲算什么?13岁的夏天,他因为肚子痛,提前回了家,母亲出差了,打开门的刹那,他看到一双粉色高跟鞋,而母亲是从来不穿高跟鞋的。
父亲的隐情暴露了。
那时,他哭着跑下楼,给远方出差的母亲打电话。
不到一个月,父母离婚。
  父亲在离婚那天狠狠打了他,骂他败家星。如果不是他,父亲是不会和母亲离婚的。母亲是优雅的女人,父亲只是一时糊涂。可是,母亲不能原谅,不要有了瑕疵的婚姻。
  母亲在离婚后大病一场,之后,总是精神恍惚。后来,他才明白,有些事情是不能说出来的。如果他不说,那么,也许父母还会好好地过下去,他也不会是单亲家庭的孩子,受到同学的歧视,而母亲也不会突然出了车祸,所有的负担一下子落到他的头上。
虽然有父亲给的微薄抚养费,可是,母亲不要。
母亲说,如果你要了,就不是我儿子。
那时父亲还是一个机关里的公务员。后来他下海了,成了这个城市有名的有钱人。
但母亲一样坚持不要他的钱。
于是,他只有去打工。
父亲开着奔驰从他身边经过时,一次次下来,把钱递给他。
他恨这个男人。如果不是他的出轨,自己怎么会变成这样?
是的,他有钱,可那是他的事情。
他与母亲相依为命,拒绝着他的每一分钱,他认为,那是一个小男子汉应该做的。那时,他不过17岁。
母亲哭的时候,他把肩膀递过去,然后安慰,总会过去的。后来父亲又娶了新妻子,年轻美貌。
母亲去世后,父亲找到了他,因为,他是他唯一的儿子。
回来吧,父亲说,你是我的儿子。
他冷眼看着父亲,不,我不是。
4年大学,他靠助学贷款,又打了好多工,终于熬过来了。
是的,他不原谅。
4年,他没有再回小城。
而父亲是越来越有钱了,还放出话来,穷死他,我一分钱也不会留给他。他冷笑着,我一分钱也不会要他的,钱是个屁!他骂了粗话。
唯一的亲人
毕业后,他留在北京一家外企,但心中充满了恨,觉得整个世界亏欠自己。
24岁这年,他得了一场病。
有人说,人得病时,最思念亲人。
母亲没有了,他只有父亲。
他以为自己不会想到父亲,但医生问谁是家属时,他还是吓了一跳,知道自己的病很严重。也许明天就死了呢。
那是第一次,他打电话给父亲。
父亲很激动,声音都变了调。
小刚,小刚……父亲叫着他的小名。他却一直冷漠,我得了病,也许活不了多久了,如果你有时间就来一趟,没有就算了。我想了想,你是这世上我唯一的亲人了。
  父亲晚上就到了。坐最早的飞机,直奔病房。见了他,就抱住他哭,毕竟,他是他唯一的儿子。
  可他一直很冷静,甚至,身体里都没有温度。
  那么成功的男人,一直拉着他的手哭。他看到,这个他恨的男人老了,头发白了,眼睛也有些浑浊,而且,手一直哆嗦着。
冷漠之下是脆弱
父亲一直陪着他,给他端屎端尿,还好,手术很成功。那天他醒了才发现,他趴在他的床上,还抱着他的脚,白了的头发有几丝乱。这是那个英姿勃发的男人吗?当年,他多好看啊。
醒了?父亲问他。
是。你为什么抱着我的脚?
我怕你醒了我不知道啊。
他的眼泪要掉,可脸上还是不动声色的冷漠。不过,冰山一角已开始融化。
父亲走的时候,他送他到机场。
父亲都不敢给他钱,怕他拒绝!临上飞机前,父亲给他买了一大包德芙巧克力,他说,你小时候就爱吃巧克力,那时候家里没钱,都买些最便宜的。
飞机起飞的时候,他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他觉得父亲的爱来得太晚了,他怕爱不起来了。
记得他的名字
那包巧克力,他一直没有舍得吃,直到过了夏天,巧克力都变了形,摊在抽屉里,他依旧没有舍得吃。
后来的一天,他接到继母的电话,说他的父亲中风了。
他愣了一下,买了飞机票往回赶,心怦怦乱跳。他一直以为自己恨父亲,恨不得他死。
看到父亲的一瞬,他知道,真的晚了。
父亲昏迷,根本意识不清。
几天几夜,他守着。
可是,父亲一直昏迷。
继母给他看了一份遗嘱,他的眼泪一下就掉了下来。遗产的一半,父亲给了他。他决定辞职,回父亲的公司打理一切,是的,他是男人,应该负起这个责任。
父亲的命保住了,可是,一直痴傻,手脚都不会动,就会傻乐。他闲时会看着父亲,看他傻笑。
有一天吃饭,他指着一个像巧克力的东西说,让小刚吃,让小刚吃。所有人都呆了。父亲记得他的名字,父亲只记得他的名字!
他结婚了,和大家一起生活,这种家庭的温暖总让他想掉眼泪,是的,他才知道,亲情这么好。更多的时候,他会陪着父亲,推着他,和他讲公司的事情,讲自己这么多年的事情,虽然父亲仍然傻乐,仍然认不出他,可是父亲叫他小刚的时候,他都会掉眼泪。
原来,亲情不是不在,而是隐藏在角落里,当它破土而出的时候,很快就会长成参天大树。他也刚刚明白,只要亲情在前面,幸福就会在后面,紧紧相随。

爱情,是人类永恒的情感

爱情,是人类永恒的情感,无论何时何地,都是人类最古老而又新鲜的话题。
对爱情的渴望和执著是人类的天性。
爱情使人年轻,爱情也使人苍老;爱情能造就一切,爱情也能毁灭一切。
爱情需要面包。爱情是浪漫的,生活却是现实的。爱情的存活单靠卿卿我我的甜蜜是远远不够的,爱情不是空中楼阁,情感也需要面包。“相濡以沫”,是彼此情感与生存能力的完美结合。我们常把真情与金钱对立起来,其实,在情感之外,我们都会遇到“面包”的问题。“贫贱夫妻百事哀”,一对乞丐夫妻不可能会有美满的爱情生活。爱情在生存的压力面前,往往显得苍白无力。带着面包去谈爱情,也许会更甜蜜,更浪漫。
爱情需要距离和空间。故土不离不亲,人不离不近。爱情中人需要一点距离。如同叔本华寓言里那冬天雪地里的刺猬,靠紧了扎得疼,离远了不足以抵御寒冷。距离产生美感,彼此间有一点距离的张力,能营造出一种朦胧之美,它能将两人的爱心拴的更紧。人的精神世界是一块富丽的园土,需要相对的独立。每个人都需要一些空间,不只是物理的空间,还有心灵的空间。没有这个空间,爱情就不能自由成长。
爱情需要不断更新。世上有永恒的爱情,但没有凝固的爱情。爱情是一条河,它的源头必须有足够的水源,才能永远奔流不息。这水源产生于两人的情感交流和融合,产生于双方对爱情理解的升华与深化。情是一棵最娇嫩的花,她依赖最鲜活的情感存活。她需要真诚的阳光,信任的土壤,宽容的春风和关爱的细雨。相爱的人只有心心相印,彼此交融,像初恋一样关心和理解对方,爱河才不会干涸。爱情只会死亡,不会衰老。婚姻应该是爱情的结果,而不是爱情的终结。
爱情需要宽容。无论两人的关系怎样亲密,终是会有不同想法。这样,冲突就在所难免。伏而泰说:“宽容是什么?它是人性的特点。让我们相互原谅彼此的愚蠢吧,这是自然的第一法则。”岁月是爱情的天敌,爱情要战胜岁月,要的是宽容而不是占有,要的是温情而不是激情。
爱情需要温柔。
女人在感情世 界里不要过于挑剔敏感、浮夸做作,这些都会导致男人的厌倦心理。然而,“没有两面不成铜板”,如果女人遇到了怜她、惜她的男人,女人一定会更像个女人;而 懂得疼爱女人的男人,一定也更像个男人。温柔并非只是女人的功课,男人也同样需要温柔。温柔是一种观念,一种思想。真正的温柔绝不是什么手段,而是深置于内心的思想。而且“温柔是使人生和爱情保持长生不老的仙药。”
爱情扎根于平凡小事之中。
那种不经意的天然流露,揭示的正是爱的真谛。考验爱情是否纯真,时常会体现在平曰琐事的关爱与呵护上。相爱的双方,没有平时的情感积累,也就不可能经受住同生共死的大考验。不需要执意追求什么深刻,平凡美好的本身就是一种深刻。没有轰轰烈烈的爱情,同样可以让人在宁静中感受到爱的真谛。生活的奥妙往往不是你实现了奇迹,而恰恰在于你无法实现那些平凡的愿望。
向往那种风轻云淡的生活,向往那种曰出而作,曰入而息,无忧无虑,携手走过平常的一天又一天的幸福。
“爱是生命的火花,没有爱,一切变成黑暗。”罗曼·罗兰如是说。
人因为爱来到世上,也为了爱才活着。
  爱,就是充实了的生命……